1.知道對方的(de)愛(ai)人是軍人還去出軌,就涉嫌(xian)破壞軍婚罪。
2.妨害(hai)軍(jun)婚(hun)罪(zui)是只存在于(yu)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通奸罪(zui)。非軍(jun)人不構成干(gan)涉軍(jun)婚(hun)罪(zui)。
3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59條規定如下。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(tong)住或者(zhe)結(jie)婚的,處(chu)三年以下有(you)期徒刑或者(zhe)拘役(yi)。
利用職權和人脈,強行與現役軍(jun)人的妻子(zi)通奸的,依(yi)照本法第(di)二百三十(shi)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擴(kuo)大數據(ju)破除軍(jun)婚(hun)罪有三大罪,
一是重婚罪,即知道自己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后結婚,通過婚姻登記(ji)程序結婚,并且(qie)知(zhi)道(dao)你是現役軍人(ren)的配偶。作為成(cheng)員和丈夫生活在一起,我(wo)認為公(gong)眾也是一對。
二是同居型,明知是現役軍人的(de)(de)(de)配偶,公開或秘密地(di)長期生(sheng)活在(zai)一起。這些關(guan)系(xi)(xi)不(bu)僅(jin)建(jian)立在(zai)不(bu)適當(dang)的(de)(de)(de)性關(guan)系(xi)(xi)上(shang),而且往(wang)往(wang)有(you)特(te)殊的(de)(de)(de)經濟和其他(ta)生(sheng)活關(guan)系(xi)(xi)。出軌的(de)(de)(de)法律(lv)不(bu)同于通常的(de)(de)(de)通奸(jian)關(guan)系(xi)(xi)。
三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與長期通奸軍婚軍人,夫妻關系因條件惡劣或關系嚴重破裂而發生的。長期通奸是一種糟糕的情況,表現為現役軍人配偶懷孕或分娩。夫妻關系破裂的嚴重后果主要表現在:或現役軍人在通奸行為發生后提出離婚。